经党中央、国务院批准后,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17年8月至9月的组织对吉林、浙江、山东、海南、四川、西藏、青海、新疆(不含生产建设兵团)等8省(区)积极开展环境保护专员公署,并于2018年1月已完成专员公署对系统
吉林等8省(区)公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情况【官网】
特别声明:文章内容仅供参考,不造成任何投资建议。投资者据此操作,风险自担。